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全过程监管的建议

日期:2024-04-07 22:57 | 人气:

领衔人 官余标
建议内容

近两年来,随着我区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爆,房产领域的风险隐患也是逐渐显现,住宅项目验收过程中各类问题层出不穷,交房环节信访投诉不断,群众反映强烈。以2020年,我区合计收到房地产相关的信访、投诉案件近600起,其中,瀚宁府、御湖半岛等“明星”楼盘,至交付之日起就饱受质疑,迪赛邻里的信访投诉问题持续发酵,几近引发群体性事件。为此,我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也积极行动,主动介入、化解矛盾,做到了事事有回声、事事有着落,有效降低了因此带来的隐患和影响。但不可否认的是,如何加强房产项目从规划、建设、验收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从根本上遏制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不稳定因素已经迫在眉睫。

一、房产项目信访投诉频发原因

1.审批简化导致要求无法落实。随着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深化,房地产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审批事项不断缩减,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项目推进的力度和速度,但也给前期把控、监管造成了困难。目前我区房产项目在方案初步设计会审之后就基本不再召开相关的综合会审,但是许多详细设计和要求在初步设计方案上均没有明确体现,相关职能部门无法提出整改意见,在最终验收环节时再要求进行整改为时已晚。

2.验收取消导致监管压力增大。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调整,部分原本要求验收或者备案的事项改为事后监管,无形中加大了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压力,许多问题在房屋交付时才被发现和披露,不仅增加了信访投诉的数量,还提高了后期的行政执法的成本。

3.边界不清导致监管责任失位。一方面受制于人员力量不足,在地产项目的工程建设和宣传销售环节无法做到全过程监管,未按规范设计施工、虚假宣传的现象仍有发生。另一方面,对于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管问题还存在边界争议(如地下车库顶板与绿化土层之间的防水层是否设置),导致存在监管真空。

二、相关建议

1.建立完善房产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由区房地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起草制定房地产领域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房屋预售、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和任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处理”的原则,将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到位。

2.严格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进一步加强对前期各专项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监督,由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把关绿化景观、人防、海绵、消防等详细设计方案,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于未按要求调整设计方案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告知区自规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加强验收交付环节的把关。对现有的因法律法规调整而取消的验收或备案事项进行梳理和汇总,在综合验收前结合各级法律、法规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由相关部门出具书面确认材料;对交付使用条件不符合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责令整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所有确认材料后向住建部门提出申请,由住建部门出具《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前检查情况说明》。

 

主办单位 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答复意见

官余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全过程监管的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房地产行业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而房地产开发涉及规划、用地、建设、销售、配套等各环节,任一环节问题隐患都可能传递放大为交付矛盾纠纷。因此加强房地产项目全过程监管至关重要。过去几年,我局积极谋划,多措并举,联合其他单位和部门加强源头治理,希望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领域反复发生、久治不愈的民生顽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不断建立和完善房地产领域全过程监管体系建设。2020年,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领域全过程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我局牵头启动全过程、全方位和全覆盖监管的“三全模式”,把好“源头关”“销售关”“建设关”“售后关”和“稳定关”,实现“三全五关”全过程监管。同时我局印发了《镇海区房地产企业负面手册》,提醒各房地产企业时刻自省自励,不碰“底线”、不闯“禁区”,自负面手册实施以来,房产信访投诉量下降近三成。为了不断完善房地产领域全过程监管体系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已牵头起草《镇海区房地产领域全过程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目前已完成意见征询。根据该制度,将根据房地产开发流程,组织建设条件论证会、负面清单交底会、部门联审会议、开盘联席会议、综合验收会议和交付交底会议,加强房地产领域全生命周期监管。草拟《镇海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力争在2021年形成房地产领域全过程的“1+X”监管体系,形成事前事中事后无缺失的监管,实现全覆盖监管。

二、强化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检查工作。2020年,我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实地走访了万科海映星洲和海映澜庭项目售楼处,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沙盘、宣传资料、样板房、房屋使用性质、价格公示、项目名称等销售宣传内容,防止诱导消费者的情况发生。组织召开开盘联席会议,进一步规范开盘方案和开盘方式,确保开盘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我局印发了《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照文件要求,我局完成10个房地产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正当经营行为的自查,实地走访在售楼盘4个。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合相关单位和部门,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房地产领域全过程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销售、验收等环节的监管。

三、房地产在建项目实行分管领导和科室(部门)负责人双包干制度。2020年,我局创新实施“项目包干制”,项目负责人跟踪了解所负责的在建项目情况,通过业主群、实地走访等方式全方位收集掌握行动性、内幕性、预警性涉稳信息,梳理项目矛盾风险点,提出应对措施和手段,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仅2020年就对全区17个在建项目梳理隐患点23个,提出对策25条。同时加强交付指导,实施“一项目一方案”,形成年度《房地产项目交付情况表》。项目交付前,项目负责人与开发建设单位就项目交付方案进行讨论,评估交付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做好预案,确保项目交付顺利。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实施“项目包干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销售、建设、交付等环节的服务和监管。

四、加强验收交付环节的把关。今年以来,我局一方面梳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涉及公共安全及配套共用设施建设、前期物业管理等内容,加强检查和监督,计划出台《镇海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另一方面,加强与专项验收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过资料查验、实地察看等方式,准确掌握即将交付使用的房地产项目的详细情况,及时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各项工作。对通过专项验收或备案的,加强事后监管;对验收或备案环节已取消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答复时间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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